大佛顶首楞严经正脉疏

卷二十三(经文卷五之二)

 

明 交光大师 述

 

大佛顶首楞严经正脉疏卷二十三(经文卷五之二)

明京都西湖沙门交光真鉴述 

蒲州万固沙门妙峰福登校 

 

壬二佛敕诸圣各说。此固顺前意请。然必令各说者。一显二十五门遍该诸法头头可入。但取一门当此方机。非谓圣性惟通一门也。二取诸圣各皆亲修现证。非空谈无验之法也。分三科。癸一佛问诸圣为二。子一标所告之众。

 

尔时世尊。普告众中诸大菩萨。及诸漏尽大阿罗汉。

 

惟凭后文佛言彼等修行无优劣差别。则此诸圣名位大小。法门偏圆。皆同一味圆实。更不须疑。何劳多辩。若仍有大小偏圆。则佛之后言乃成诳妄。安有此理。当知此经实在法华之后。故经中直许二乘修于菩提。而曾无惊怪。若在法华之前。则此经已谈实相及佛知见。而听众各各自知心遍十方。乃至获心常住。是其二执荡然。成佛无疑。法华更何开显。纵令重说。又何惊怪之甚哉。且孤山谓教已开显。又云既经发迹。皆指法华佛所显发。而吴兴谬辩其非。似谓孤山说诸圣各自开显冤哉斯言。孤山之屈。何所伸乎。且吴兴执拗。强引不了义经横分大小。而优劣差别宛然不混。是已公抗佛旨。末却又引佛言并偈。乃谓开权显实之正文。殊不知汝分优劣差别若是。佛言则非。佛言若是。则汝分优劣差别则非。岂得二俱成是乎。是始而横说人非。终亦自无决定。其言类多如此。智者当察孤山之言。元顺佛旨本无过差也。

 

子二述告敕之言。又分二。丑一先按所成之果。

 

汝等菩萨及阿罗汉。生我法中。得成无学。

 

菩萨罗汉并称无学者。正以地上既通罗汉之名。菩萨岂避无学之号。何况达真了妄。修即无修。永嘉云。绝学无为闲道人。不除妄想不求真。志公云。不起丝毫修学心。无相光中常自在。是菩萨无学之明证也。

 

丑二后问入圆方便。

 

吾今问汝最初发心。悟十八界谁为圆通。从何方便入三摩地。

 

显然不问现今深果。但问最初方便。不言七大。摄入十八界中。六尘摄前五大。根识摄后二大。

 

癸二众说本因。二。子一众圣略说。以其均是入圆方便。故须遍说。可以扩人圆融见解。又以其不当此方根性。故但略说。不欲行人乱修也。分四。丑一六尘圆通。相宗谓尘是赖耶相分。斯经谓是如来藏心。行人能于一尘发悟。则藏性现前。故即六尘圆通。问。此与宗门见色闻声入道者。同耶异耶。答。不尽同而亦不尽异也。宗门人据现生悟处。未必是彼修习法门。如灵云岂以桃花为修门耶。但是参究疑情。逼拶功极。忽于见色处瞥的透露而已。今四谛。不净。尝药。观法多是所修法门功久证入。若此。则未敢言同也。然宗门人亦有差别因缘。具眼师家能预知之。如缘在声处。决不于色处悟。乃至于人于经棒喝言句等。皆各一定。不得错乱。推其过去。未必不是彼熟习使然也。不然。则师家何预知之。若此。则与诸圣亦未敢言异也。惟香严跋陀等闻香觉触等似一时忽然之事。则与宗门现生之悟相似耳。智者审之。就分六。寅一陈那声尘。分三科。卯一作礼陈白。

 

憍陈那五比丘即从座起。顶礼佛足。而白佛言。

 

五比丘。解现初卷。

 

卯二陈白之言。分三。辰一叙悟声教。

 

我在鹿苑。及于鸡园观见如来最初成道。于佛音声悟明四谛。

 

鹿苑鸡园。皆古帝王养畜之地。五人弃佛于此自修。佛成道日。先寻度之。故曰观见如来最初成道也。佛为五人三转四谛。而陈那先悟。成阿罗汉。故曰于佛音声悟明四谛也。

 

辰二蒙印命名。

 

佛问比丘。我初称解。如来印我名阿若多。

 

初称解者。最先解悟也。阿若多此云解。名实相孚。解悟第一者也。然最先得度。亦前因也。

 

辰三音圆得证。

 

妙音密圆。我于音声得阿罗汉。

 

妙音密圆者。盖佛以一音演说法。众生随类各得解。当说四谛时。实行声闻但领生灭之旨。而妙音密圆。彻于无作四谛。达于如来藏心。陈那密发深解证圆实理。若大齐小。借小果名。位当七信以上。盖大证相似。永不称于信名。借所齐小果为名。诸经皆然。若名实全取。则他经以十地为罗汉。而圆人住位。全与别地齐乎。故圆通位亦即是大乘罗汉。此说尤妙。后皆仿此。

 

卯三结答圆通。

 

佛问圆通。如我所证。音声为上。

 

音。声为上者。此方真教体。清净在音闻。是音闻二字皆为教体。闻根乃观音所证。今声尘是陈那所证。盖于声教得力发悟者也。领佛四谛圆旨寻于名句开悟藏心者也。盖法华开显之后。人天大众。谁不知佛诸大弟子内秘外现。皆大菩萨。且楞严会上。无数大人论量圆通。岂有实行声闻。不自忖量妄以偏劣浅悟敢自滥齐于大乘圆通乎。纵彼狂妄。而如来何缘妄许其无有优劣差别乎。由是观之。并依大乘圆悟无疑。而诸不了经皆不必泥也。陈那声尘已竟。

 

寅二优波色尘。分三。卯一作礼陈白。

 

优波尼沙陀即从座起。顶礼佛足。而白佛言。

 

卯二陈白之言。又分为三科。辰一叙悟色性。

 

我亦观佛最初成道。观不净相。生大厌离。悟诸色性。以从不净白骨微尘。归于虚空。空色二无。成无学道。

 

观不净相生大厌离等者。因多贪欲。佛令作九想观以对治之。即五停心之一也。盖佛所设观门。有共不共。此大小乘共用之法。且根之利钝。与烦恼轻重。错落四句。此属根利而烦恼重者。由以圆根而多贪色欲。故观不净以对治时。仍发圆悟。即长水所谓因观色尘本如来藏也。以从下。超略九想观耳。空色二无者。病愈药除。相无不尽也。无学准前。

 

辰二蒙印命名。

 

如来印我名尼沙陀。

 

温陵曰。优波尼沙陀。此翻近少。亦云尘性。谓微尘是色之少分也。

 

辰三色圆得果。

 

尘色既尽。妙色密圆。我从色相得阿罗汉。

 

前言空色二无。但是相尽。此言尘色既尽妙色密圆。相尽性现也。然仍称妙色者。则色仍不坏。而普观诸色。皆即如来藏心周遍法界也。罗汉准前可知。

 

卯三结答圆通。

 

佛问圆通。如我所证。色因为上。

 

以观色为入圆之因也。优波色尘已竟。

 

寅三香严香尘。分三。卯一作礼陈白。

 

香严童子即从座起。顶礼佛足。而白佛言。

 

卯二陈白之言。分三。辰一叙悟香尘又三。巳一因观有为。

 

我闻如来。教我谛观诸有为相。

 

谛观者。审实而观也。诸有为相解现前偈。谓根尘识等也。

 

巳二静处闻香。

 

我时辞佛。宴晦清斋。见诸比丘烧沉水香。香气寂然。来入鼻中。

 

槜李曰。宴。安息也。晦。冥寂也。清净之室。谓之清斋。○香乃有为中一法。寂然者。无相也。

 

巳三即香发明。

 

我观此气。非木非空。非烟非火。去无所著。来无所从。由是意销。发明无漏。

 

吴兴曰。凡言性空。必推四性。今当以木为自。烟火为他。和合为共。空为无因。此似衍门观幻有即空之相。○此观四性。达香尘生体了不可得。而香之相尽。其义颇通。准佛破法。如云徒木无火不香。故曰非木香气不同空性。故曰非空。烧于别物不香。故曰非烟非火也。香体既不可得。故去无所著。而来无所从。由是意销者。入无分别也。发明无漏者。达炽然香体即如来藏心也。

 

辰二蒙印命名。

 

如来印我得香严号。

 

辰三香圆得果。

 

尘气倏灭。妙香密圆。我从香严得阿罗汉。

 

香严。以妙香庄严法身也。尘气二句。亦相尽性现也。罗汉准上。

 

卯三结答圆通。

 

佛问圆通。如我所证。香严为上。

 

此与跋陀虽酷似宗门悟处。而尚多假于分别以为入处。宗家未必若是。多惟功夫极则。触处洞然而已。然彼于悟后见谛虽同。而证之浅深。随于宿根。实不可定。而此之诸圣洞见藏心亦无不同。而初心证位。定在七信以上。通于初住。是证亦同也。不然。则不可同语圆通位矣。后皆仿此。香严香尘已竟。

 

寅四药王味尘。分三。卯一作礼陈白。

 

药王药上二法王子并在会中五百梵天。即从座起。顶礼佛足。而白佛言。

 

五百梵天。同行眷属也。

 

卯二陈白之言。又分三。辰一叙悟味尘。分三。巳一宿因尝药。

 

我无始劫为世良医。口中尝此娑婆世界草木金石。名数凡有十万八千。

 

巳二备达药性。

 

如是悉知苦酢咸淡甘辛等味。并诸和合俱生变异。是冷是热。有毒无毒。悉能遍知。

 

孤山曰。众味共成名和合。直尔采用名俱生。修炼炮炙名变异。

 

巳三即味开悟。

 

承事如来。了知味性非空非有。非即身心。非离身心。分别味因。从是开悟。

 

舌与药触。炽然味现。故非空。虽触舌现。实无形相。故非有。又味是不可见有对色。以有对。故非空。以不见。故非有也。身即舌也。心即舌识也。诸药不来。则舌与识不自现于苦等。故非即身心。舌识不尝诸药岂能自现苦等。故非离身心。分别味因。一一追究味因何有。从是开悟者。忽尔悟得炽然诸味。元不从于诸药及与身心。本如来藏真如性也。

 

辰二蒙印命名。

 

蒙佛如来。印我昆季药王药上二菩萨名。今于会中。为法王子

 

蒙佛无别号者。即指释迦尘劫为其导师也。约初发悟时所证菩萨。应亦七信以上。通于初住也。末二句。明其今虽高证深位。不改初名。

 

辰三觉味得果。

 

因味觉明。位登菩萨。

 

觉明。即藏心开悟也。此仍结其最初方便因味得果而已。

 

卯三结答圆通。

 

佛问圆通。如我所证。味因为上。

 

药王味尘已竟。

 

寅五跋陀触尘。分三。卯一作礼陈白。

 

跋陀婆罗。并其同伴十六开士。即从座起。顶礼佛足。而白佛言。

 

孤山曰。跋陀婆罗。此云贤守。亦云贤护。自守护贤德。亦守护众生。○开士。菩萨别名。自开悟而复能开悟众生者之号也。

 

卯二陈白之言。又三。辰一叙悟触尘。又三。巳一宿因入室。

 

我等先于威音王佛。闻法出家。于浴僧时。随例入室。

 

此即与常不轻同时。增上慢之流也。

 

巳二即触发悟。

 

忽悟水因。既不洗尘。亦不洗体。中间安然。得无所有。

 

水因者。即水为导悟之因也。此科当勿迷于论触。盖触之为尘。以身根而合色尘。中间炽然觉其冷暖涩滑者。是其相也。今因沐浴时。以身触水。以水合身。中间炽然冷暖触现。由是追究此触因何而有。若言因洗尘垢而有耶。则尘本无情。何能现触。故经云既不洗尘者。言既不因洗尘而现触也。若言因洗胜义根之觉体而有耶。则觉知之体。非洗可著。故经云亦不洗体者。言亦不因洗体而现触也。中间者。推尘推体。两楹中间。安然者。即彻悟自在之相也。得无所有者。达此触尘杳无来处。相尽性现。本如来藏妙真如性也。

 

巳三习留今证。

 

宿习无忘。乃至今时。从佛出家。令得无学。

 

威音见谛。是为初心。今从释迦。证于深位。

 

辰二蒙印命名。

 

彼佛名我跋陀婆罗。

 

辰三触明得果。

 

妙触宣明。成佛子住。

 

即触尘而悟入藏性。所谓妙触宣明也。佛子住。即是证于初住位也。

 

卯三结答圆通。

 

佛问圆通。如我所证。触因为上。

 

跋陀触尘已竟。

 

寅六迦叶法尘。又分为三。卯一作礼陈白。

 

摩诃迦叶。及紫金光比丘尼等。即从座起。顶礼佛足。而白佛言。

 

摩诃迦叶。云大饮光。检三迦叶。尼等自明。

 

卯二陈白之言。分三。辰一叙悟法尘。又三。巳一宿因感报。

 

我于往劫。于此界中有佛出世。名日月灯。我得亲近。闻法修学。佛灭度后。供养舍利。然灯续明。以紫光金涂佛形像。自尔以来。世世生生。身常圆满紫金光聚。

 

以然灯涂佛二种胜因。故感历劫紫金身光。袒衣吞日。

 

巳二兼同眷属。

 

此紫金光比丘尼等。即我眷属。同时发心。

 

尼兼身同。余惟果同。

 

巳三观法得果。

 

我观世间六尘变坏。惟以空寂修于灭尽。身心乃能度百千劫犹如弹指。我以空法。成阿罗汉。

 

观六尘者。正观法尘为总。前五为别。盖观前五尘谢落影子。兼总别而称六也。变坏者。盖法尘托意识。暂现即过。刹那刹那。念念生灭。厌此变坏。如修空观。入灭尽定。此定能灭意根空法尘也。定深。故能度劫甚久同暂。温陵谓今在鸡足山待弥勒。入此定也。我以空法者。观破法尘。相尽性现。悟入藏心矣。罗汉准前。

 

辰二蒙佛印可。

 

世尊说我头陀为最。

 

温陵曰。头陀。新云杜多。此翻抖擞。以能抖擞法尘为号也。

 

辰三法明灭漏。

 

妙法开明。销灭诸漏。

 

法融藏心。故妙开明。藏心既入。永无漏落。故言销灭果之实也。

 

卯三结答圆通。

 

佛问圆通。如我所证。法因为上。

 

六尘圆通已竟。

 

丑二五根圆通。六根缺一者。留耳根为殿后。所以当此方之机也。参详五根。四中俱有旋反字面。以根性法门均是旋根脱尘之旨。尘识不然。细玩可见。就分为五科。寅一那律眼根。分三。卯一作礼陈白。

 

阿那律陀即从座起。顶礼佛足。而白佛言。

 

长水曰。那律。即阿冕楼驮。此云无贫。亦云如意。乃白饭王子也。过去世以一食施辟支。感九十一劫受如意乐。

 

卯二陈白之言。分四。辰一因诃失目。

 

我初出家。常乐睡眠。如来诃我为畜生类。我闻佛诃。啼泣自责。七日不眠。失其双目。

 

孤山曰。增一阿含云。佛在给孤园为众说法。那律于中眠睡。佛说偈诃云。咄咄何为睡。螺蛳蚌蛤类。一睡一千年。不闻佛名字。那律于是达晓不眠。眼根便失。

 

辰二承示三昧。

 

世尊示我乐见照明金刚三昧。

 

乐见。即旋见忘尘。照明。即发本明耀也。准耳根圆通。乃是反见见自性之功夫也。谓之金刚三昧者。表心眼现前如金刚坚固。不可破坏。非如肉眼易破坏也。

 

辰三遂得心眼。

 

我不因眼。观见十方。精真洞然。如观掌果。

 

不因眼者。不因肉眼也。精真洞然者。即如来藏心。发本明耀。心眼洞开也。准耳门。应云初于见中。入流忘所。所入既寂。明暗二相。了然不生。此则位齐初果。即应心光渐发。如是渐增。见所见尽。此则位齐七信四果。即应大发本明。彻见十方也。然既同于圆证。则尽见不住。乃至寂灭现前。亦应齐等也。旧注较量阿含。诤分大小。皆不必然。以佛既开本。均嘱内秘。凡所修证。何法不圆。

 

辰四蒙佛印证。

 

如来印我成阿罗汉。

 

准前。

 

卯三结答圆通。

 

佛问圆通。如我所证。旋见循元。斯为第一。

 

旋见。即反见见自性。循元。即证入圆通也。那律眼根已竟。

 

寅二周利鼻根。分三。卯一作礼陈白。

 

周利槃特迦即从座起。顶礼佛足。而白佛言。

 

温陵曰。槃特。此云继道。长水曰。特迦亦云蛇奴。于路所生。

 

卯二陈白之言。分四。辰一因阙诵持。

 

我阙诵持。无多闻性。最初值佛。闻法出家。忆持如来一句伽陀。于一百日。得前遗后。得后遗前。

 

长水曰。过去为大法师。秘吝佛法。不常教人。后感愚钝。以宿善故。遇佛出家。五百比丘。同教一偈。经九十日不成。○别经有言教诵条帚。则得条忘帚。得帚忘条。

 

辰二奉教调息。

 

佛愍我愚。教我安居。调出入息。我时观息微细穷尽。生住异灭。诸行刹那。

 

长水曰。佛令数息摄心。因而了悟。○经虽云调。即兼数意。调者。按天台止观。当离风气喘等。而幽绵自在也。数则从一至十。或至百。而后逆数至一。良以暗钝远因。虽本愚痴。近缘亦由杂乱。故令数息摄住。不杂余缘。然数出不数入。双数则病。我时下。观息尽详也。得定则微细。定深则穷尽。四相。出息入息皆具。初起曰生。不断曰住。渐微曰异。已断曰灭。诸行。即生等迁流。刹那最短。一念即具九十刹那。言至微细也。调息。似六妙门数。随。止。余似观。还。净。在下科。

 

辰三开悟得果。

 

其心豁然。得大无碍。乃至漏尽成阿罗汉。

 

豁然无碍者。即就鼻息穷尽处。豁悟鼻根通于藏性。所谓圣性无不通也。然藏性澄清。万法朗鉴。无复障隔。岂有忆忘乎。故曰得大无碍。漏尽罗汉。并以准前。

 

辰四蒙佛印证。

 

住佛座下。印成无学。

 

准前。

 

卯三结答圆通。

 

佛问圆通。如我所证。反息循空。斯为第一。

 

反息循空者。只是观息反归空灭。即悟入藏性以成圆通果也。问。鼻以嗅为用。今于旋根。而不取反嗅乃取反息何也。答。嗅性正托于息。所谓出息取香。入息闻香也。但此摄心。何须反嗅。及其发悟。终因息尽。故属鼻根圆通。周利鼻根已竟。

 

寅三憍梵舌根。分三。卯一作礼陈白。

 

憍梵钵提即从座起。顶礼佛足。而白佛言。

 

温陵曰。憍梵鎅提。此云牛司。牛凡不食。亦事虚司。此人口如牛之司。乃轻弄报也。

 

卯二陈白之言。又分四。辰一口业招报。

 

我有口业。于过去劫轻弄沙门。世世生生。有牛司病。

 

见老僧无齿而食。笑之。说其似牛。故世世感生牛舌。常如牛司。口业可畏如此。

 

辰二奉教止观。

 

如来示我一味清净心地法门。我得灭心。入三摩地。观味之知。非体非物。

 

此佛本欲教以舌根圆通。乃先令其止散入寂。后教其从寂起照。观察尝性也。故此首三句。即先赐以数珠。令其念佛也。而谓之一味清净心地法门者。盖念佛时。止诸杂缘。纯一净念故也。次二句。即止散入寂。先成念佛三昧也。末二句。即后教其从寂起照。观察尝味知性。非从根体。亦非从物味也。良以外味不来。根不自尝。故非体。舌不触知。物不自味。故非物也。当知念佛非但遮谤。而遮谤乃余益耳。

 

辰三超离得果。

 

应念得超世间诸漏。内脱身心。外遗世界。远离三有。如鸟出笼。离垢销尘。法眼清净。成阿罗汉。

 

了达尝性既不从根。又不从味。豁然悟其本是藏性。然性现如日出。漏尽如霜消。故诸漏顿尽。内脱身心。即解根脱缚也。外遗世界。即超越器界也。达三有本空。方为远离。更无依正缠缚。故如鸟出笼。此即齐于四果七信。方同四卷末文。所谓根尘识心应念销落也。今言离垢销尘。法眼清净者。即彼文所谓想相为尘。识情为垢。二俱远离。则汝法眼应时清明也。文全相似。请详彼解。自知此证非是小乘之果。宛然信满入住矣。

 

辰四蒙佛印证。

 

如来亲印登无学道。

 

准前。

 

卯三结答圆通。

 

佛问圆通。如我所证。还味旋知。斯为第一。

 

还味旋知者。即反观尝味知性。悟入藏心也。憍梵舌根已竟。

 

寅四毕陵身根。又分为三。卯一作礼陈白。

 

毕陵伽婆蹉即从座起。顶礼佛足。而白佛言。

 

孤山曰。名翻余习。昔为婆罗门。故余习多慢。如骂河神为婢。非彼实心。盖习气也。

 

卯二陈白之言。分五。辰一闻谈苦谛。

 

我初发心。从佛入道。数闻如来说诸世间不可乐事。

 

发心。即出家也。世间不可乐事。即四谛中苦谛也。如三苦四苦八苦等也。

 

辰二注思伤足。

 

乞食城中。心思法门。不觉路中毒刺伤足。举身疼痛。

 

法门。即苦谛也。奉教思苦。而适遇苦事。实发悟之机也。

 

辰三研穷身觉。又二。巳一叙述二觉。

 

我念有知。知此深痛。虽觉觉痛。觉清净心。无痛痛觉。

 

首二句叙知痛之妄觉。即身识也。次三句叙无痛之真觉。即身根觉性。与见闻同等者也。虽觉觉痛者。言据上虽有能觉之心。与所觉之痛。而身根中无分别清净觉心。本无所觉之痛。与能觉之痛觉也。

 

巳二研穷无二。

 

我又思惟。如是一身。宁有双觉。

 

双觉。谓知痛之觉。与觉清净心也。此起智转思身既是一。觉岂有二。所谓一则真二则妄也。

 

辰四入空得果。

 

摄念未久。身心忽空。三七日中。诸漏虚尽。成阿罗汉。

 

摄念者。即惟随顺无痛清净之真觉。而不复随顺知痛之妄觉也。未久之间身心忽空者。盖摄心之极。真纯妄绝。身心豁然。同虚空矣。诸漏虚尽者。真觉藏性现前。而欲有无明。了不可得焉。罗汉同前。

 

辰五蒙佛印证。

 

得亲印记。发明无学。

 

无学准前。

 

卯三结答圆通。

 

佛问圆通。如我所证。纯觉遗身。斯为第一。

 

纯觉。纯一真觉也。遗身。身心忽空也。一遗一纯。亦含旋意矣。毕陵身根已竟。

 

寅五空生意根。分三。卯一作礼陈白。

 

须菩提即从座起。顶礼佛足。而白佛言。

 

卯二陈白之言。分三。辰一宿命知空。又二。巳一远通宿命不忘。

 

我旷劫来。心得无碍。自忆受生。如恒河沙。

 

心得无碍者。即无隔阴之昏。出胎之昧也。

 

巳二依正自他皆空。

 

初在母胎。即知空寂。如是乃至十方成空。亦令众生证得空性。

 

首二句正报空也。在胎。则能随相受生。知空。则能达理不昧。空寂者。五蕴皆空。生体了不可得也。次二句依报空也。自母身外洎山河大地。悉同空寂也。此即深心菩萨人法双空境界。以上总属于自空。末二句。即出胎广化众生同悟空理。空性。且作人法二空真如。未是显了藏性。以下文方显了故。夫处胎不昧。人法双空。自是二乘及初心菩萨皆所不能。何况具足二利。大乘深位。复何疑乎。约谈初心方便。且在十信满心。

 

辰二承教证入。又为二。巳一悟证自果。

 

蒙如来发性觉真空。空性圆明。得阿罗汉。

 

发者。与之发明也。性觉真空。影性空真觉。即如来藏心清净本然周遍法界。空性圆明。即色空无碍。所谓全体圆融。大用无限。若此。而阿罗汉之证。于十地大人复何所歉。科言自果。对下佛知见言。非对众生也。

 

巳二同佛知见。

 

顿入如来宝明空海。同佛知见。

 

此似超入后心。故言顿入宝明空海。即所谓一真法界。第一义空。又曰毕竟空也。此则寂同于佛矣。佛知见。即前圆彰三藏。所谓大智慧光明义也。此则照同于佛矣。别经明须菩提乃过去青龙如来。观此。则上句似同涅槃。下句似同菩提。此盖良由已经如来开显。故自说深心。无复隐秘耳。显文明证如此。而旧云皆作小宗分别无咎。殊不知解深为浅。抗佛诬圣。乌得无罪。幸戒之。

 

辰三蒙佛印许。

 

印成无学。解脱性空。我为无上。

 

小乘证空。空缚。非真解脱。又是三昧。非本性空。斯则人法及与俱空一切解脱。所证空理。乃一真本有。真空不空之性体也。我为无上者。穷尽空理。更无加尚也。陈白之言竟。

 

卯三结答圆通。

 

佛问圆通。如我所证。诸相入非。非所非尽。旋法归无。斯为第一。

 

诸相。所谓我相。人相。众生相。寿者相。及与法相也。非。空也。诸相入非。即人法双空也。非所非尽者。即能非与所非俱尽也。所非。即上诸相。能非。即上诸非。所谓非法相也。是即空所空灭。药病双除之意也。旋法之法。指一心法。即意根中知性。非谓法尘也。旋法归无者。即旋知性归于毕竟空也。永嘉云。有无俱遣不空空。又云。诸行无常一切空。即是如来大圆觉。此之谓也。与耳根圆通较之。此多显体。彼多显用。而宗家悟处。虽于诸门遍有。而主于此门者为尤多。良以或明或暗。多惟取于知之一字故也。五根圆通已竟。

 

丑三六识圆通。夫经初征破识心。呵为生死根本。众生误认。枉入轮回。权小依修。竟无实果。何今复可入圆通乎。盖前于识大偏周中。已申斯辩。今请重申夫识虽尘影。虚妄之极。而离一真见分无别自体。譬影之于水。虽极虚妄。而离水无别自体。但迷执者认识忘真。而横成流转。譬痴人认影忘水。而误遭沦溺。利害非细。不得不呵也。倘悟者即识见真。而识非真外。圆通何疑。如智者观影知水。而影非水外。尚可得水之用。岂遭其沦溺乎。故此六圣。并后弥勒。皆能即识见真。故皆证于圆通而无碍也。宗门云。起灭纷纷是何物。此之谓也。问。如来何不直令人即识见真。何必呵之。而必教人依根以入乎。答。偈云。圣性无不通。顺逆皆方便。初心入正定。迟速不同伦。正以尘识皆迟。而惟根最速故也。譬呵二乘。岂是终不成佛。但劫经尘点。迟钝之极。故呵初学勿发是心也。就分为六科。寅一鹙子眼识。前五识有二种难辨。一者与前五根混。以其虽分别。而随念粗略。颇似无分别之根性。愚法声闻。罔不迷之。故规矩云。愚者难分识与根是也。二者与五俱意识混。以其虽粗略。而随念分别。颇似意识之计度。故小教不知前五非意识。而心法惟一也。吴兴说识。率多混滥。亦是此迷。然则性宗学者。当勿忽于法相可也。今请略明眼识之相。余四准知。如眼照境时。一念不动。但如镜中。无别分析。此眼根之见性也。于中用目循历。黑白大小多少善恶等相。历然不混。此不带名言。随念粗略分别。即眼识也。由是次第标指。追究分析。无量差别。此遍执名言计度。详细分别。即眼家俱意识也。又名明了意识。今但取于第二眼识。而根性与俱意。俱不得混滥之。分三。卯一作礼陈白。

 

舍利弗即从座起。顶礼佛足。而白佛言。

 

卯二陈白之言。又分为三科。辰一眼识夙利。

 

我旷劫来。心见清净。如是受生。如恒河沙。世出世间种种变化。一见则通。获无障碍。

 

此亦叙多生眼识久利也。心见。即眼识。清净。即无障碍。世出世间。即一切凡圣境界。种种变化。即差别幻妄。如事业法门因果等相。一见二句。谓不劳多力。惟眼识随念粗略分别。即表里洞彻。此正显其是眼识利也。

 

辰二逢教增悟。

 

我于路中。逢迦叶波兄弟相逐。宣说因缘。悟心无际。

 

此迦叶。即兄弟三人者。名现目连通中。别经谓逢马胜者。但取则师所云。宜非一人。彼此互出是也。因缘。当依上乘圆义而解。如佛偈云。因缘所生法。我说即是空。亦名为假名。亦名中道义。此四句。依次即藏通别圆四教。或每教俱该四句。而鹙子所解。决彻圆理。故悟藏心周遍法界也。

 

辰三从佛高证。

 

从佛出家。见觉明圆。得大无畏。成阿罗汉。为佛长子。从佛口生。从法化生。

 

见觉。即眼识。明圆。即证极。得大无畏。即说法具四无所畏。以见之彻。故说之无歉耳。罗汉准前。身子智慧第一。声德居长。故称长子。从是而知身子智慧。皆眼识利也。次二句即释成长子。亦检别于罗侯。闻佛说而悟法身。故云从佛口生。在教法中长养圣胎。由是法身从微而著。故曰从法化生。别经言身子乃过去金龙如来。则知七日达法。半月证果。皆示现而已。总非真实。何必诤其从人闻法之殊。

 

卯三结答圆通。

 

佛问圆通。如我所证。心见发光。光极知见。斯为第一。

 

心见发光。即眼识证彻也。同于静极光通达。光极知见。同于寂照含虚空。其朗鉴万法之胜用。可以知其源矣。鹙子眼识已竟。

 

寅二普贤耳识。分三。卯一作礼陈白。

 

普贤菩萨即从座起。顶礼佛足。而白佛言。

 

槜李曰。行弥法界曰普。位邻极圣曰贤。此非地前。乃金刚喻定。居众伏顶。名之为贤。○与文殊皆古佛影响。大钞中名位义多。今但从要。

 

卯二陈白之言。分三。辰一辅化垂范。

 

我已曾与恒沙如来为法王子。十方如来教其弟子菩萨根者修普贤行。从我立名。

 

绍佛家业。故为法王之子。菩萨根者。圆顿根也。普贤行即十愿王。举一色一香俱周法界者也。沙界十方。凡修普贤行者。皆从立名。可谓垂范之极矣。

 

辰二耳识鉴机。

 

世尊。我用心闻。分别众生所有知见。

 

温陵曰。心闻。耳识也。分别众生知见者。择普贤行而成就之。

 

巳三普护行人。

 

若于他方恒沙界外。有一众生。心中发明普贤行者。我于尔时乘六牙象。分身百千。皆至其处。纵彼障深。未得见我。我与其人暗中摩顶。拥护安慰。令其成就。

 

有一众生者。极言其不遗一人。非谓止论一众生也。界以沙记。则界中众生益无量无数。分身百千。极言其多。非局数也。先于障轻者显然加被。次于纵彼下。并言障重者冥中加被也。末二句。双承冥显二加。言拥护。令无魔障而速开发也。安慰。令无退堕而益精进也。成就者。浅位。则普贤根成。深位。则等觉行成。

 

卯三结答圆通。

 

佛问圆通。我说本因。心闻发明。分别自在。斯为第一。

 

虽古佛久证。而亦有最初本因。故表其元从耳识而入也。惟用耳识随念分别。普照群机。得大自在也。普贤耳识已竟。

 

寅三孙陀鼻识。分三。卯一作礼陈白。

 

孙陀罗难陀即从座起。顶礼佛足。而白佛言。

 

卯二陈白之言。又分为四科。辰一出家心散。

 

我初出家。从佛入道。虽具戒律。于三摩地。心常散动。未获无漏。

 

定心不成。难以破惑。故未克果。

 

辰二奉教观鼻。

 

世尊教我及拘絺罗。观鼻端白。

 

拘絺罗。共禀鼻识法门。同行者也。鼻端。即鼻尖也。白。乃注目谛观鼻尖。微有白相也。因其散乱心多。不成三昧。教其惟观此白。住心不散。

 

辰三从鼻悟证。又二。巳一初见息烟而悟彻。

 

我初谛观。经三七日。见鼻中气。出入如烟。身心内明。圆洞世界。遍成虚净。犹如琉璃。烟相渐销。鼻息成白。

 

温陵曰。息由风火而起。鼓烦恼浊。故其状如烟。昧者不觉。惟谛观能见。六交见火烧息。能为黑烟紫焰。皆烦恼所发也。净观发明。则烦恼渐销故内明外虚。而烟销成白。○身心下。即定成之相。上二句。分言内外各明。即内彻五脏。外彻大千。次二句总言明透。而喻以琉璃。末二句黑烟变白。验知烦恼销也。

 

巳二次化息光而证果。

 

心开漏尽。诸出入息化为光明。照十方界。得阿罗汉。

 

首句即藏心显现。烦恼无余。已转烦恼而成菩提。故息化为光。合心境而一如。故照十方界。

 

辰四蒙佛授记。

 

世尊记我当得菩提。

 

即当来成佛也。

 

卯三结答圆通。

 

佛问圆通。我以销息。息久发明。明圆灭漏。斯为第一。

 

此亦不取嗅香时鼻识分别。而但取观息之意。准前鼻根可知。余皆意在上文可了。孙陀鼻识已竟。

 

寅四满慈舌识。分三。卯一作礼陈白。

 

富楼那弥多罗尼子即从座起。顶礼佛足。而白佛言。

 

卯二陈白之言。分三。辰一宿辩说法。此科先叙旷劫诸佛会下之事。同法华经。又二。巳一久弘权实。

 

我旷劫来。辩才无碍。宣说苦空。深达实相。

 

辩才。即四无碍。苦空。二乘权义。实相。一乘实义。

 

巳二广衍微妙。

 

如是乃至恒沙如来秘密法门。我于众中微妙开示。得无所畏。

 

乃至者。从一佛法藏。乃至无量诸佛法藏。秘密者。尽其深玄也。微妙者。极其善巧也。无畏者。亦即四无所畏也。

 

辰二承教得果。此科下。方叙本尊释迦会中之事。又分二。巳一承教音轮。

 

世尊知我有大辩才。以音声轮。教我发扬。

 

知有大辩者。即知前科旷劫大本也。温陵曰。佛以身口意三轮应物无滞。音声。即口轮也。○佛因材而笃。复授以如来音轮。益以辅扬大教。所谓矢上加尖也。

 

巳二辅化得果。

 

我于佛前。助佛转轮。因师子吼。成阿罗汉。

 

助轮。则上辅佛教。师吼。则下化众生。皆显利他。而成阿罗汉。亦显其不失自利。据前自叙。及法华佛叙。其大本莫测。岂止十地。今就叙述圆通。其果位且同众例。

 

辰三蒙佛印许。

 

世尊印我。说法无上。

 

此惟证其说法第一。如法华经所叙是也。

 

卯三结答圆通。

 

佛问圆通。我以法音降伏魔怨。销灭诸漏。斯为第一。

 

魔怨应通内外。内则心魔冤尤。因说破而除灭。外则天魔冤害。因显发而退藏。销漏。即入圆通也。问。此何不取别味。而独取于说法乎。答。二俱舌识功能。而说法为胜。故偏取之。然说法似须意识深细分别。而今独用舌识。亦见说法自在。但用随念。不劳计度。而发无不尽也。满慈舌识已竟。

 

寅五波离身识。分三。卯一作礼陈白。

 

优波离即从座起。顶礼佛足。而白佛言。

 

孤山曰。优波离。云上首。以持律为众纲纪故。或云近执。佛为太子。彼为亲近执事臣故。

 

卯二陈白之言。分三。辰一亲见成佛。

 

我亲随佛。逾城出家。亲观如来六年勤苦。亲见如来降伏诸魔。制诸外道。解脱世间贪欲诸漏。

 

先言贪欲者。首举欲漏也。复言诸漏者。撮略有漏。及无明漏等耳。此但初叙来由。尚未干于身识也。

 

辰二秉戒得果。

 

承佛教戒。如是乃至三千威仪。八万微细。性业遮业。悉皆清净。身心寂灭。成阿罗汉。

 

承佛教戒。即授二百五十条声闻戒也。如是下。即菩萨戒。人知波离位居声闻。但秉粗戒。今自叙。乃极至菩萨八万微细戒品。足知是大菩萨示现也。温陵曰。行住坐卧律仪各二百五十。对三聚成三千。复以三千配身口七支。成二万一千。复配四分烦恼。成八万四千。○三聚者。谓摄善法。摄律仪。摄众生也。四分烦恼。谓多贪。多嗔。多痴。及等分也。性业者。谓所戒之法。体性即恶。如杀盗淫等也。遮业。谓所戒之法。体性非恶。但能开诸恶门。为前方便。故止绝以遮诸恶。如酒等是也。末二句虽言所证之果。而单戒岂能克果。当知身心寂灭。即因戒所生之定。成阿罗汉。即因定所生之慧。约外现。即灭尽定。与人空慧。约内秘。即楞严大定。与圆通慧。而罗汉亦准前矣。

 

辰三蒙佛印许。

 

我是如来众中纲纪。亲印我心。持戒修身。众推无上。

 

此印与名相孚。为众纲纪者。实用稽察持犯功过也。印心者。印其持戒修身之清净心也。末句正明其为众上首也。

 

卯三结答圆通。

 

佛问圆通。我以执身。身得自在。次第执心。心得通达。然后身心一切通利。斯为第一。

 

初且执身者。盖因身犯尚多。不暇细究心品也。自在者。即无毁犯也。次第执心者。盖因身已无犯。不劳检制。然后细检心品以至八万也。通达者。当依圆师作所发之定慧无差。以末二句即当归结身识圆通。故通利二字。即是从身识而证入圆通之境也。本文制身制心。元无分于大小。且不必辩。至经后临文再当辩之。问。此何不取觉触之用。而但取持戒功能。答。此亦以觉触之用。劣于持戒故尔也。波离身识已竟。

 

寅六目连意识。分三。卯一作礼陈白。

 

大目犍连即从座起。顶礼佛足。而白佛言。

 

卯二陈白之言。又分为三。辰一遇教发心。

 

我初于路乞食。逢遇优楼频螺。伽耶。那提。三迦叶波。宣说如来因缘深义。我顿发心。得大通达。

 

孤山曰。优楼频螺。此云木瓜癃。胸前有癃。如木瓜故。伽耶。山名。即象头山也。亦云城。城近此山故。兄弟三人。故身子云逢迦叶波兄弟。即其人也。温陵曰。因缘深义。谓非世间和合粗相。○亦当准前身子圆通中。即彼圆义也。发心。即意识圆通。大通达。即至圆通境也。问。前言意识起灭无端。今言圆通。何以致然。答。了见意识起于藏心。离藏心无别意识。由是即入藏心而圆证也。

 

辰二蒙度证通。

 

如来惠我袈裟著身。须发自落。我游十方。得无挂碍。神通发明。推为无上。成阿罗汉。

 

首三句度之为僧。下五句证之成果。著身自落。皆佛神力。随言成就也。我游二句。神境通也。次二句。总言神通第一也。上科已得意识圆通之体。此四句大发意识圆通之用。证果准上。

 

辰三诸佛印许。

 

宁惟世尊。十方如来。叹我神力圆明清净。自在无畏。

 

首句。明不惟释迦印其神通第一。次四句。明诸佛同许也。全发性真故圆明。远离依业故清净。无不如意故自在。无能摧制故无畏。

 

卯三结答圆通。

 

佛问圆通。我以旋湛。心光发宣。如澄浊流。久成清莹。斯为第一。

 

温陵曰。旋湛者。旋意识而复妙湛也。○即转意识而证如来藏心耳。心光发宣。即发神通妙用也。次二句复以喻明也。清莹者。水澄而万象影现也。澄浊。喻旋意识。久清。喻发神通。问。此何不取缘虑法尘之用。答。作意运通。正缘法尘之妙用也。六识圆通已竟。

 

大佛顶首楞严经正脉疏卷二十三